義務部分:
(一)必須完成課程教授之成品(需在期限內修改完成)
(二)本計畫結案後,學員可保留課程中製作物:每主題/乙件,其餘製作物將作為結案作品及社區伴手禮產品。
(三)必需參與「台江幸福錦囊」未來的營運,共同發展台江幸福伴手禮產業。
■學員注意事項:
一、課程所需基本材料,公用工具設備由本計畫提供,個人用工具(如針線剪刀等,上課後統一採購)請自備。
二、課程所提供之布料、公用工具為公共資產,未用完者,留存下一次課程繼續使用。
三、本培訓為免費課程,但為避免浪費公共資源,參與者需先繳交兩千元保證金(於第一次上課時收取)。符合以下兩點條件之學員,可於本年度培訓計畫結案(98年12月31日)之前領回原保證金並取得研習證明:
(一)缺課未超過三次
(二)完成所有課程製作物(需於期限內修改完成),並參與成果發表會
四、無正當理由退訓者(含個人任何因素),已領用材料工具全數退還;或折算損耗金額退還。
五、培訓期間,餐、飲請自備。
六、課程期間如遇有颱風等天災,課程順延舉行
七、戶外參訪行程,學員需自行負擔個人住宿費及餐費。